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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

更新:2024年06月24日 07:20 大學路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做好2021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堅持明晰定位、規(guī)范管理、擇優(yōu)選拔、分類指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制度、嚴格規(guī)范、加強監(jiān)督,切實提高特殊類型人才選拔質(zhì)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監(jiān)管本地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對考試安全和招生工作負總責。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紙竺忌Y格審核的主體,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荚嚢踩驼猩ぷ髫摽傌?。

《通知》強調(diào),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規(guī)范招生考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和教育部關于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組織有關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規(guī)定,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確保命題、制卷、運送、分發(fā)、回收等試卷流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保密,確保試題試卷的絕對安全。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嚴禁高校將審核、考試、選拔等工作下放至學校內(nèi)設學院或部門獨立負責;嚴禁高校通過各種虛假專業(yè)考試方式來圈定生源。要按照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規(guī)范錄取行為,進一步提高相關考生的專項測試要求和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公示,未經(jīng)公示的有關特殊類型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通知》明確,各地各高校要嚴肅處理違規(guī)違法行為。凡在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查實存在替考、違規(guī)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guī)行為的錄取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2019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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