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yè):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浙江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浙江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浙江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浙江師范大學。

第六條?學校代碼:10345。

第七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師范大學。

第九條?辦學地點:

校 本 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qū):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qū)耕文路1108號。

第十條?學校簡介:浙江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56年,1985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入選浙江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高校,連續(xù)10年在多個有影響力的大學排行中進入全國百強。學校本科教學業(yè)績考核、畢業(yè)生對母校總體滿意度穩(wěn)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畢業(yè)生總體就業(yè)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學校現有全日制本(專)科生26000余人(含獨立學院),研究生5600余人,留學生3000余人。學校現有71個本科專業(yè),8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yè)博士學位授權點,2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3個專業(yè)碩士學位類別,7個博士后流動站,2個國家“111計劃”學科創(chuàng)新引智基地。數學、化學、工程學、材料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20個學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學科。擁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13個,國家級課程17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個。擁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長江學者特聘教授5人,青年長江學者2人,國家突出貢獻專家3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人,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5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9-822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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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全國所有?。ㄊ?、自治區(qū))招生,招生計劃以各?。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五條?根據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傳統(tǒng)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為100%。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yè)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yè)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九條?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yè)(類):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文科試驗班類、理科試驗班類(自然科學)、理科試驗班類(工程技術)、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120分,法語專業(yè)≥115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yè)≥110分,藝術、體育類專業(yè)≥60分,軟件工程專業(yè)(與英國伍斯特大學合作辦學)≥90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學校認同并執(zhí)行各?。ㄊ小⒆灾螀^(qū))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學校執(zhí)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guī)定。

1.???? 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的專業(yè)(類)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優(yōu)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專業(yè)(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省外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類)之間不設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總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則參照該省同分排序規(guī)則進行排序)、語數外總分高、專業(yè)(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yè)(類);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江蘇省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要求選測科目2B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均合格(即5合格)。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江蘇省同分排序規(guī)則進行錄取,若仍相同,則優(yōu)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

內蒙古自治區(qū)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錄取規(guī)則按生源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須符合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優(yōu)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1.轉專業(yè)政策

學校全面放開轉專業(yè)申請,為學生提供兩次(分別在第二學期和第四學期)轉專業(yè)申請的機會。除已有規(guī)定的特殊類型招生學生外,其他學生均能參加轉入專業(yè)的選拔考核,通過考核后可進入該專業(yè)學習。

2.專業(yè)分流政策

(1)浙江?。浩胀ǜ呖伎偡治淮翁柫腥∏?5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在學校類內專業(yè)分流時,確保分流到學生所填的第一個專業(yè);普通高考總分位次號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在學校類內專業(yè)分流時,確保分流到學生所填的前兩個專業(yè)的其中一個。

(2)其他省份:符合2020年新生獎學金條件的考生,在學校類內專業(yè)分流時,確保分流到學生所填的第一個專業(yè)。

3.設立新生獎學金

浙江省:位次號列全省前3000名(含)的新生,獎勵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學校聘請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或教育部長江學者或中學特級教師為其新生之友,并提供兩次學校資助的出國(境)交流學習機會。位次號列全省前6000名(含)的新生,獎勵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學校聘請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或教育部長江學者或中學特級教師為其新生之友,并提供一次學校資助的出國(境)交流學習機會。位次號列全省前9000名(含)的新生,獎勵大學本科第一年學費,提供一次學校資助的出國(境)交流學習機會。

其他省份:高考總分名次號(限本科一批重點,下同)列各?。ㄊ?、區(qū))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數前1%(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數前3.5%(含)或綜合改革考生人數前2.5%(含)的新生,獎勵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高考總分名次號列各?。ㄊ?、區(qū))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數前1.6%(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數的前4.5%(含)或綜合改革考生人數前3.5%(含)的新生,獎勵大學本科第一年學費。

以上符合條件的新生入學后須向招生辦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

4.設立新生短期出國交流項目

獎勵優(yōu)秀新生赴世界一流大學進行1個月或3個月的短期交流。學校資助新生出國交流總額度為300萬元人民幣,每位學生可獲得2-6萬元人民幣資助。具體申請通知屆時詳見學校國際處網站。

第二十三條?學校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和編導類專業(yè)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體育類專業(yè):

浙江?。簩ξ幕⑿g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綜合分滿分為750分,計分公式:綜合分=考生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術科成績×7.5×50%。

非浙江省:對文化、專業(yè)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yè)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華僑、港澳臺地區(qū)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qū)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排進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對高水平運動隊、體育特招生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yè)招生的學生入校后按相關專業(yè)類培養(yǎng),分流后進入錄取的專業(yè)學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關專業(yè)(類)招生計劃表。

第二十九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qū))的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憣W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三十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在報到時,按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xù),予以注冊學籍;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

第三十二條?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其他各類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聯系部門: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2282245 傳真:0579-82282335

學校網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nu.edu.cn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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