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guī)砹?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55.html" title="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招生 北京師范大學- 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師范大學 是國家重點建設的“985工程”高校,學校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堅持精英教育,培養(yǎng)拔尖人才。作為教育部首批確定的22所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之一,我校繼續(xù)面向全國,通過多元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自主選拔具有學科興趣和特長基礎及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一、招生類型
學校自主招生設引領計劃和攀登計劃等,日語和俄語專業(yè)可兼報,其他專業(yè)不得兼報。
引領計劃:順應國家“試點學院”教育學部所設教育學(兼招文理類考生)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改革要求,吸引和擇優(yōu)遴選熱愛教育事業(yè)、對推動教育改革有濃厚興趣和特長基礎的優(yōu)秀學生。計劃招生30人。
攀登計劃:擇優(yōu)選拔對天文學(招理工類考生),或哲學或日語或俄語(均兼招文理類考生)專業(yè)領域具有濃郁興趣、特長基礎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除俄語計劃招生20人外,其余各專業(yè)計劃招生25人,日語、俄語限招高考英語語種考生。
另:面向第28屆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獲獎者,擇優(yōu)選拔熱愛基礎學科的考生就讀我校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實驗班(化學)。
二、申請條件
1、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自薦申請引領計劃或攀登計劃:
1)在省級(含)以上數(shù)學、物理競賽獲獎者,以及全國信息類競賽和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獲獎者,限報教育學、天文學和哲學專業(yè)。
2)在全國英語、作文比賽獲獎及具有文學、語言文化(含英語)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報教育學、哲學、日語和俄語專業(yè)。
3)具有其他學科特長表現(xiàn)者(含有相關學科調研經歷者),可報相關專業(yè)。
4)對教育問題有濃厚興趣和獨立見解,且有相關成果者,限報教育學專業(yè)。
5)對天文學或哲學或日語或俄語專業(yè)領域有濃厚興趣和發(fā)展?jié)撡|者,限報相關專業(yè)。
2、高中階段,獲得第28屆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二等獎以上者,限報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實驗班(化學)。
申請者均須提交學科興趣、特長的相關證明材料。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學者專家推薦考生的,推薦人須說明了解考生的途徑、推薦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薦材料。
三、考核和確定入選資格考生
學校組織專家,根據(jù)考生中學成績、學科特長有關材料等對申請考生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和專家面試。學校根據(jù)考生多項能力測試60%和面試成績40%加權形成的綜合成績,擇優(yōu)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
四、錄取要求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錄?。?
1.志愿填報
對于省級招辦單獨設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須按省級招辦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報考北師大。對于我校提前批次錄取,且省級招辦未設提前批自主招生單獨批次的省份,考生須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順次報考北師大。
2.錄取優(yōu)惠
1)引領計劃:報考教育學專業(yè)的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同科類調檔線(梯度志愿錄取省份)或模擬投檔線(平行志愿錄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兩檔優(yōu)惠,具體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為準)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線,即予錄取;
2)攀登計劃:報考天文學、哲學、日語和俄語專業(yè)的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同科類調檔線(梯度志愿錄取省份)或模擬投檔線(平行志愿錄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兩檔優(yōu)惠,具體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為準)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線,即予錄取;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yè)。
3)報考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實驗班(化學)的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同科類調檔線(梯度志愿錄取省份)或模擬投檔線(平行志愿錄取省份)下60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線,即予錄取。
說明: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報考程序
考生須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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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報名,上傳相關報名材料、查詢初審結果、確認考試、打印準考證、查詢考核結果等。
時間安排如下:
1)3月1日至3月20日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上傳報名材料,包括《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tǒng)打印,含中學成績,且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個人陳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及對所報專業(yè)的認識及專業(yè)發(fā)展理想。)、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含獲獎、研究經歷和成果、社會調查經歷和成果、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等)。中學校長或學術團體或專家個人推薦考生的,推薦者須自行上傳推薦材料。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后按系統(tǒng)要求規(guī)格上傳,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審合格考生。
3)6月9日至11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確認考試、打印準考證。
4)6月13日至14日,參加北師大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和專家面試,地點為北師大。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
5)6月22日前,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考核結果。同時我校公示入選資格名單。
六、約束與監(jiān)督機制
1)北師大自主招生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
招生辦公室統(tǒng)籌組織,有關院系和專家參與實施。
2)學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將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等機構備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對入選資格考生信息進行公示。
3)北師大自主招生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4)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行為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學校紀檢監(jiān)督*:010-58807862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010-58807962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北京師范大學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縮寫為“UIC”)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6401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內地: 北京師范大學 ,香港:
香港浸會大學。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內地與香港攜手成立的創(chuàng)新型大學。學校在課程設置上經由香港浸會大學批準,在教育質量上接受香港浸會大學的指導、評估和監(jiān)督,在教學上實行全英文授課。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業(yè)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yè)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內容,達到畢業(yè)要求,準予畢業(yè),由學校頒發(fā)“ 北京師范大學 -”本科畢業(yè)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xié)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委員會還負責組織招生錄取工作,并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zhí)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jù)學校的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yè)目錄為準。招生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信息網。根據(jù)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shù)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jié)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統(tǒng)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及錄取進度進行安排。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錄取批次實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在廣東省,實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yōu)錄?。煌瑫r,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廣東省考生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方式、選拔程序、錄取標準等執(zhí)行我?!稄V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五條 執(zhí)行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六條 投檔比例:
在全國,除廣東省外,學校根據(jù)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shù)的120%以內(含120%)。
在廣東省,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據(jù)教育部、廣東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及學校生源情況確定具體投檔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不設投檔比例,對于參加我校入學測試且入學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學校在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錄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后續(xù)批次的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要求:
在全國,對除廣東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shù)匾槐揪€,符合學校英語單科成績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jù)考生志愿,按照文史類、理科類分類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一般情況下,總分相同時,高考成績排位前者優(yōu)先錄??;但調劑錄取時,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分高者。
對于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績擇優(yōu)錄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廣東省一本線,同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學校投檔要求。
對于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學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占30%,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占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UIC入學測試為全英文的筆試(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及面試。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平時表現(xiàn)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以降至廣東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第十八條 專業(yè)志愿分檔順序:專業(yè)錄取按“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根據(jù)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shù)清”錄取規(guī)則。在內蒙古自治區(qū)亦實行該規(guī)則??忌顚I(yè)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照考生總分(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yè)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英語單科成績的投檔要求:
在全國以及廣東省報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學校要求凡是報考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英語(應用翻譯)、英語(現(xiàn)當代英語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新聞學(國際新聞)專業(yè)的考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shù)赜⒄Z單科滿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8分或以上;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shù)赜⒄Z單科滿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0分或以上。
對于報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綜合評價”批次的廣東省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全英文入學測試并達到合格,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為全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等級要求:
對廣東省考生,三門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達到C級及其以上。
對江蘇省考生,錄取時遵循“先分數(shù)后等級”的原則,且選測科目2B及其以上,必測科目4C及其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條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專業(yè)招生。學生進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教學資源,并嚴格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程序,允許部分優(yōu)秀學生申請專業(yè)調整。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
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八萬元人民幣(待*相關部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zhèn) 5000元人民幣/人?學年
“新文化小鎮(zhèn)”6800元/人·學年(待*相關部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第八章 獎學金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學獎學金有新生入學獎學金、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
新生入學獎學金適用于除廣東省以外,全國普通高考報考我校,錄取并按時報到注冊的優(yōu)秀新生。新生入學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原則上為期四年。獲獎條件及評定辦法詳見學?!禪IC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在廣東省,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對于在廣東省錄取一本線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綜合評價錄取成績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給予一次性第一學年學費減半的入學獎勵,獎勵細則詳見學?!禪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學生入學后的在學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包括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曾憲博教授獎學金、馮燊均先生國情國學教育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許嘉璐全人教育獎學金、廣東省*來粵留學生獎學金(針對國際生)、聯(lián)通獎學金、古楚璧伉儷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由學校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按照學校獎助學金的具體規(guī)定評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聯(lián)系人:馬老師,*號碼:(0756)3620332,傳真號碼:(0756)3620888,電子郵箱:jingyima@uic.edu.hk。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admission@uic.edu.hk
學校網址:
http://www.uic.edu.hk
招生信息網:
http://www.uic.edu.hk
/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為準。
補充材料:
(注:該補充材料已于1月7日以公文形式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北京師范大學 -
廣東省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實施辦法
根據(j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精神,廣東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改革,深化粵港教育的合作與探索。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鼓勵UIC能在招生考試制度上有所突破,實現(xiàn)招生多樣化。經學校深入研究、論證,從2013年起進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廣東省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參考學生高考成績和UIC入學測試成績及學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方式,具體執(zhí)行辦法如下:
一、招生性質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方案經廣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招收參加廣東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并通過本方案遴選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
學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
業(yè)務主管:廣東省教育廳
招生代碼: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考生須提前報名參加UIC綜合評價錄取入學測試,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報UIC。
頒發(fā)證書:學生畢業(yè)達到學位標準和完成學業(yè)要求者將獲頒發(fā)國際認可的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 北京師范大學 -畢業(yè)證書。
二、招生計劃
北京師范大學 -在廣東省繼續(xù)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錄取批次為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為準。
三、招生專業(yè)
學部
專業(yè)
招生科類
工商管理學部
工商管理(財務)
經濟學(應用經濟)
會計學
工商管理(文化創(chuàng)意與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市場營銷(市場營銷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
傳播學(電影電視)
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
新聞學(國際新聞)
公共關系學(公共關系與廣告)
社會學(社會工作與社會行政)
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
英語(應用翻譯)
英語(現(xiàn)當代英語語言文學)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學部
統(tǒng)計學
環(huán)境科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食品科學與工程
應用心理學
金融數(shù)學
只招理科
四、報名方式
1.報名資格
凡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含往屆畢業(yè)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各學科成績都達到C級或以上,且高考成績估計在一本線以上,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2.申請時間
2月3日至6月14日
3.報名程序
網上提交申請表:登錄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點擊進入),填寫并提交申請表。注冊時須提交的內容包括:個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學測試地點選擇,個人陳述,一寸彩色證件照(用于*入學測試準考證)以及上傳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復印件。
在線支付入學測試費:UIC入學測試費金額為人民幣80元。繳交方式為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網上注冊時,或登錄系統(tǒng)后進行在線支付。
逾期未繳交入學測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并退出選拔程序。所有已繳交入學測試費用將不予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對考生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于6月17日,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2.6月21日,考生參加UIC入學測試。UIC在廣東省內設立3個考點(廣州、珠海、汕頭),考生可選擇就近參加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UIC入學測試將參考國際考試標準,旨在考核學生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4.6月末,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UIC。
5.7月上旬,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我校根據(jù)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準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tǒng)招正式錄取手續(xù)。錄取名單一旦確定,我校將不再受理錄取考生的退檔申請。
六、錄取標準
參加我校入學測試的考生,必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我校(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后續(xù)批次的錄?。?。
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占30%,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占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UIC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yè)錄取按“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shù)清”錄取規(guī)則。考生所填專業(yè)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yè)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的比例構成:
序號
類別
權 重
1
高考成績
60%
2
UIC入學測試成績
30%
筆試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
面試
15%
全英文面試
3
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10%
以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換算計入
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滿分為750分。其中,高考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UIC入學測試成績滿分為225分,按實際成績計入;考生高中階段的三門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CCC及其以上,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按以下等級對應方式計入: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計入表:
等級
計入綜合成績的分數(shù)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備注:A級對應25分,B級對應21分,C級對應17分。
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平時表現(xiàn)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七、錄取規(guī)則
1.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學校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開通入學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查詢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同時,學校將有資格參加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績。
3.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4. 考生應對其提供的信息負責。若發(fā)現(xiàn)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錄取資格,并在我校網頁公布相關考生的名單。
八、收費標準及獎學金
1.2016級新生收費標準(人民幣):
學費:八萬元/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zhèn)5000元/人·學年,“新文化小鎮(zhèn)”6800元/人·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2.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細則詳見學?!禪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3.學生入學后的獎學金,由學??荚囄瘑T會、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根據(jù)學生學業(yè)成績,按照學校獎學金的具體規(guī)定實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提交申請表,并繳交入學測試費用
6月17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6月21日
入學測試(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考點:廣州、珠海、汕頭。
6月26日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6月末
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UIC
7月上旬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錄取投檔。我校根據(jù)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準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tǒng)招正式錄取手續(xù)
9月
新生開學
十、附則
1.我校在廣東省高考招生錄取中全部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廣東省外執(zhí)行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廣東省外統(tǒng)招考生只須按當?shù)厥〖壵修k統(tǒng)招填報高校志愿程序申請,不須另行向本校報名或面試;廣東省外統(tǒng)招計劃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錄取規(guī)則見我校招生章程。
2.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委員會。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
4.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0756)3620332。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admission@uic.edu.hk
學校網址:
http://www.uic.edu.hk
招生信息網:
http://www.uic.edu.hk
/admission
通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北京師范大學 -
12月11日 ;